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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二十余名,执业律师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秉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办所方针和“追求卓越,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赢得行业和社会好评,连续多年获得“济南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济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济南市社会中介机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被市政府确定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

  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明的执业纪律,深厚的法学功底,娴熟的业务技能,丰富的办案经验,“众英”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良好口碑,有主任律师范作民、副主任律师马腾、严玫等八名律师先后荣膺济南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十佳青年律师”、“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多名律师在省、市律师协会担任专业委员,主任律师范作民是济南市首届“十佳律师”,现至今已连续三届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济南市涉侨法律顾问团副团长。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为更好的向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摆脱了传统的律师单兵作战的服务模式,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集体协作制度(委托人特别要求保密的除外),委托人聘请本所的任一律师,均相当于聘请了一个高水平的律师团,众英律师可集全所之力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了《华商时报》记者张淋与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赵忠祥名誉侵权案、震惊中外的山东“阳信回民事件”案、济南“徐宗涛黑社会”集团案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并为将军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齐鲁石化、鲁能集团、中铁十局、中铁十七局、中铁十九局、山东航空集团、山东电视台、舜耕山庄、贵和皇冠假日酒店、南山集团等近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长期提供法律服务,被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长期确定为全省建行系统法律服务的六家基本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自成立以来,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逾百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